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 药品流通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24 08:51:0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1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57号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种目录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

合同期限

1

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国药准字S20110026),规格:每支0.5 ml。每1次人用剂量0.5ml,含HBsAg 10μg。

2.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国药准字S20053054),规格:每支(或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1.0ml,含HBsAg 20μg。

3.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国药准字S20100002),规格:每支1.0 ml,每1次人用剂量1.0 ml,含HBsAg 60μg。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6号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八鸽岩路73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八鸽岩路73号

贵州省内区域储存、区域配送

2020年06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20200003),规格:每瓶(支)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成人及3岁以上儿童),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15μg。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路1616号

广东瀚泽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诜村石北工业大道安平路5号D栋103A区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诜村石北工业大道安平路5号D栋103B、C、D区

广东省内区域储存、区域配送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