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72号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等1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 委托品 种目录 | 委托企业 名称 |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 委托配送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期限 |
1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国药准字S10940014),规格:每瓶装量200IU。 | 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附1号 | 广东健泽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天河直街51号二楼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禾丰路61号自编5栋一楼101、102,二楼201、203 | 广东省内区域储存、区域配送 | 2019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19日 |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