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 药品流通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19年 第43号)
发布时间:2019-04-25 09:18:2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6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43号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精神,现就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序号

委托品

种目录

委托企业

名称

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

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

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

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

区域

委托配送合同期限

1

水痘减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83005),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水痘-带状疱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3 lg PFU。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260号

广州龙成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东路12号18B房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大灵山路18号御景工业园厂房第五幢第四层(东)

广东省内区域储存、区域配送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060076),规格: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 IU。

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3088号

广州龙成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东路12号18B房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大灵山路18号御景工业园厂房第五幢第四层(东)

广东省内区域储存、区域配送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