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27号
广东龙源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及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责令整改日期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1 |
粤AA7591036 |
A-GD-14-0738 |
广东龙源医药有限公司 |
廉江市罗州大道93号9-10楼 |
2017年3月20日 |
1. 该企业对个别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未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2. 该企业未按规定对部分外包装有破损的药品进行开箱验收。 3.该企业阴凉库部分药品堆码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4. 该企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2 |
粤AA7591317 |
A-GD-15-0105 |
广东金辰医药有限公司 |
廉江市九洲江大道78号2幢 |
2017年3月20日 |
1.该企业阴凉库部分药品堆码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2. 该企业委托运输药品未对承运方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 |
3 |
粤AA6631464 |
A-GD-15-0330 |
广东和茂药业有限公司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南里南湖21幢第四层 |
2017年3月20日 |
该企业从事冷藏药品储存、运输工作的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