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37号
广东海王龙康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检。市局复检后出具复检报告,连同企业整改报告一并报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
责令整改日期 |
1 |
广东海王龙康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0200489 证书编号: A-GD-14-0087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19号二楼自编H01单元 |
2018年5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企业仓库办公区及药品存放区均未见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不符合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要求。 2. 企业阴凉库、常温库、冷库内不合格药品存放区域均未进行有效隔离,待销毁药品存放于仓库四楼406活动室内。 3. 企业仓库二楼养护室内未见养护设备。 4. 2017年企业仅对两个保温箱(65L和110L各一)做了验证,其余18个未做验证。 5. 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时间未锁定。 6. 企业未按照其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对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
2018年6月13日 |
2 |
广东华宇药业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80396 证书编号: A-GD-14-0983 注册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4)26号泰湖花园第21幢二层商场之二 |
2018年6月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企业计算机系统未能记录药品入库库房相关信息。 |
2018年6月13日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