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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 第137号)
发布时间:2018-06-19 19:12:3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37号

广东海王龙康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检。市局复检后出具复检报告,连同企业整改报告一并报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1

广东海王龙康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0200489

证书编号:

A-GD-14-0087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19号二楼自编H01单元

2018年5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企业仓库办公区及药品存放区均未见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不符合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要求。

2. 企业阴凉库、常温库、冷库内不合格药品存放区域均未进行有效隔离,待销毁药品存放于仓库四楼406活动室内。

3. 企业仓库二楼养护室内未见养护设备。

4. 2017年企业仅对两个保温箱(65L和110L各一)做了验证,其余18个未做验证。

5. 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时间未锁定。

6. 企业未按照其制定的《药品验收操作规程》对药品逐批进行验收。

2018年6月13日

2

广东华宇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7580396

证书编号:

A-GD-14-0983

注册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星湖大道(4)26号泰湖花园第21幢二层商场之二

2018年6月1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企业计算机系统未能记录药品入库库房相关信息。

2018年6月13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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