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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156号)
发布时间:2018-07-11 11:48:2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56号

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全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近期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省局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通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2人(见附件)。

二、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向省局报送,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对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

序号

执业药师姓名

资格证号

注册证号

挂证单位

1

翁燕丽

0032208

441170104972

广东省汕头医药采购供应站第二经营部

2

余婉绚

0185719

442160128912

广东臻润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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