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16号
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全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近期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省局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通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2人(见附件)。
二、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及时向省局报告,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对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附件
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
序号 | 执业药师 姓名 | 资格证号 | 注册证号 | 挂证单位 |
1 | 黎冬云 | 0104266 | 441217200264 | 中山市康盛医药有限公司 |
2 | 夏敬民 | 0032650 | 441217200213 | 中山市康盛医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