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1号
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全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近期全省各地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省局对执业药师“挂证”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3人(见附件)。
二、各市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执业药师资格。各地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
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统计表
序号 | 执业药师姓名 | 资格证号 | 注册证号 | 挂证单位 |
1 | 谢映卿 | 00655266 | 4411160106857 | 普宁市灿兴药业有限公司 |
2 | 蔡海涛 | ZY00460648 | 441160123744 | 普宁市灿兴药业有限公司 |
3 | 王佩贤 | ZZ00409320 | 442217520069 | 普宁市灿兴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