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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专题研讨全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及综合改革热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28 15:24:5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为防范化解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对今年省药品监管局推进药品监管综合改革工作的认识,9月27日,省药品监管局在肇庆召开2023年第二期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及综合改革热点研讨会。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药品监管局相关业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地级以上市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科(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客观分析了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重点对2023年全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国家药监局新修订的《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药品网售企业、平台检查细则以及药品流通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介绍,对落实药品网售管理办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存储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探索药品首营资料电子化共享平台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会议强调,一要扎实开展深调研工作,适时调整优化现有药品流通政策。我局联合商务厅发布的《广东省加快完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推进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存储运输管理若干规定》等药品零售、药品连锁经营领域的多部规范性文件,共同形成了目前我省药品流通领域的系统性监管政策。而药品流通市场近年来需求和活力不断扩大,特别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药品电商的销售规模持续扩张,基本形成了“线上+线下”的新业态模式。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通过分期分批进行深调研,统筹规划推进相关政策的修订完善工作,省、市、县(区)三级要形成合力,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便群众的同时,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二要抓好抓实抓细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涉及到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三大重点任务,持续深入开展“七大行动”,助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跨上新台阶。同时还要及时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三要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年检查计划要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对各种风险见之未萌,化之于未发,坚决防范风险失控蔓延,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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