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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督查疫苗储运质量及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11 15:42:3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05 【字体: 打印

  6月8日至9日,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振带队赴广州市督导检查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疫苗储运环节质量管理情况,督查零售药店执行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及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督促监管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督导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疫苗储运环节质量情况,零售药店及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对《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等及相关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质量管理。

  严振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用好前期积累总结的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做法,从快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精准性。二是紧盯关键环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抓好疫情防控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加强疫苗储存配送环节监管;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执行《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落实入店健康码扫码查验及问询指引工作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哨点”反应迅速,科学预警,精准防控,守住疫情防控“哨点岗”;疫苗储存配送企业要严格落实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等流程管理,切实堵塞疫苗储存运输环节管理漏洞。其他涉药流通企业也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三是聚焦当前形势,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监督检查和督查暗访,重点落实对零售药店及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开展全覆盖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储运环节质量监管,并加大对高风险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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