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玲率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工作人员一行,到广州市部分药品流通经营企业开展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调研。
王玲一行认真听取了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了企业药品现代物流设施运行情况,重点调研了药品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现代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冷链管理、第三方物流等。在现场对企业在执行新修订GSP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解答,并提供了相关政策咨询。
王玲充分肯定了企业在医药批发和零售领域的工作成绩。她表示,药品经营企业作为药品生产流通的关键环节,对确保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前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认真落实“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摸清当前药品经营企业的各种营运方式,明确监管工作思路,在严格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同时,推动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省局药品流通安监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