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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停止使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6-12 17:11: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676 【字体: 打印

  为落实药品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及按照省政府数字政府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目前在用的广东省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7期8场培训会议,经过前期调试及试用阶段,目前系统已具备正式上线的条件。因此,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年6月18日起停止使用原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请省内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按要求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企业专属网页(https://qy.gdfda.gov.cn/)进入新系统进行数据报送。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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