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 工作文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03 15:28:4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73 【字体: 打印

深圳市益生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经查, 你公司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自2014年10月11日后一直处于关闭状态。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项、第(八)项和第七条的规定,我局拟注销你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AA7551355)。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食药监通销先告﹝2014﹞11号)。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你公司对上述行政决定有任何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附:(粤食药监通销先告﹝2014﹞11号)《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邮编:510080

联系人:计周正 联系电话:020-3788594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3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