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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送达通告(2017年第31号)
发布时间:2017-04-13 14:02:5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39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31号

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向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关于公司停止运营的报告》,称你公司将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停止运营。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2月2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仍然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公司办公场所空无一人,仓库大门紧闭,且连续8个月没有上传药品购销数据至省局的药品流通电子监管系统。综上所述,你公司已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已处于关闭状态。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项、第(八)项和第七条的规定,拟注销你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AA7630695)。

你公司应在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特此通告。

附:(粤食药监通销先告﹝2017﹞1号)《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邮编:510080

联系人:龚俊杰联系电话:020-37885942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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