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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14:25:43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2025年(7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小市永安店等3间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1680

2025年5月14日

清远市海马王药业有限公司小市永安店

******

依申请注销

2025年5月7日

2

粤DA7630702

2027年6月22日

广东桂龙中医科技有限公司

宁学哲

依申请注销

2025年5月22日

3

粤DB763000193

2029年8月26日

清远市清城区和熊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陈洁婷

依申请注销

2025年5月23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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