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 地市局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11:07:36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2024年(8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放心大药房松岗店锦绣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0548

2026年5月26日

清远市清城区放心大药房松岗店锦绣分店

赖石阳

依申请注销

2024年8月20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