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北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福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粤CB7630300 | 2025年9月21日 | 清远北湖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恒福店 | ****** | 依申请注销 | 2024年5月20日 |
2 | 粤CB7630718 | 2028年5月17日 | 清远市清城区老百姓百益大药房店 | 潘惠婷 | 依申请注销 | 2024年5月22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