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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16:02:34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0621

2026年11月29日

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

李天喜

依申请注销

2023年10月7日

2

粤DB7631595

2024年11月3日

清远市清城区新下廓回春宝药店

邓柏荣

依申请注销

2023年10月24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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