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0621
2026年11月29日
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
李天喜
依申请注销
2023年10月7日
2
粤DB7631595
2024年11月3日
清远市清城区新下廓回春宝药店
邓柏荣
2023年10月24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