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兴大药房福源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0149
2024年11月25日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兴大药房福源店
唐安怀
依申请注销
2023年9月1日
2
粤CB7630573
2027年8月18日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福林盛景店
唐静
2023年9月25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