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丹慈康医药有限公司: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墩工业区卓艺家具厂107号商铺的经营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已不在原经营地址经营药品,你(单位)原经营地址商铺招牌标识为“丹慈康大药房”,附近也未发现你(单位)。综上所述,你(单位)已处于关闭状态,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拟注销你(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DA7570736)。
我局通过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顺乐﹞市监通销先告﹝2023﹞1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决定有任何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顺乐]市监通销先告﹝2023﹞1号)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股室: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械监管组
联系电话:0757-28331672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A90号 邮编:528300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顺乐)市监通销先告﹝2023﹞1_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