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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2】4号
发布时间:2022-12-15 10:51:52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顺市监药化注字【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情形,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我局决定注销佛山市德纵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请相关企业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效期届满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交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科,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22835981;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序号

证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有效期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570271

佛山市德纵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6日

许可证已失效

2022年12月14日

2

粤DB7570289

佛山市德纵药业有限公司大良碧溪分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许可证已失效

2020年12月14日

3

粤DB7570287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众乐堂药店东海分店

2022年11月12日

许可证失效

2022年12月14日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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