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仁爱大药房等1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B7631852
2021年10月7日
清远市清城区仁爱大药房
无
过期失效
2021年10月8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