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0年2月29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正良方大药房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粤DB7631638 | 2020年2月9日 |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正良方大药房 | 无 | 过期失效 | 2020年2月9日 |
2 | 粤CB7631628 | 2020年2月4日 | 广州康朝大药房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 无 | 过期失效 | 2020年2月4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