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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9年(02号)
发布时间:2019-08-02 08:34:0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 【字体: 打印

  云浮市云安区托洞益和堂大药房等1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备注

1

云浮市云安区托洞益和堂大药房

许可证号:粤DB2152203

证书编号:C-GD-15-YF-0206

注册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旧街137号

2019年7月23日,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该药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13901、16111、*16116、16701、16704),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2019-7-30

  特此通告

云浮市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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