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省局委托,中心承办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接受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业务指导。

(二)承担全省药品、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管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对全省各地区药品、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承办全省药品、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工作。

(四)组织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五)组织药品、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药品、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

(七)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管理平台的软硬件维护及数据规整管理。

(八)组织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

(九)承办省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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