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96号
经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8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登记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企业如仍开展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请联系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7886109)并递交情况说明。公示期满未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标注其备案信息失效。
特此通告。
附件:公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信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