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99号
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规范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彩色隐形眼镜注册人、进口代理人和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信息(截至2022年9月30日)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2年 第99号
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规范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彩色隐形眼镜注册人、进口代理人和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信息(截至2022年9月30日)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