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森普实业有限公司报告,其生产的电子血压计产品外包装标识中信息不够充分,未能体现适用的臂围信息,东莞市森普实业有限公司对电子血压计(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72201707)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 三级 。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