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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举办医疗器械注册与监管新法规宣贯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4-10-15 09:46: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4 【字体: 打印

为了配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10月9日起,由省局医疗器械注册处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组织,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承办的《医疗器械注册与监管新法规》宣贯培训班在广州拉开序幕。为方便企业,本次培训分别在广州、深圳、珠海举办,共计6期。各市局、省局直属单位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及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近2000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

省局医疗器械注册处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做了开班动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要增强认识,把握机遇,加强领导,推进新《办法》的实施;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级监管部门要以新《办法》实施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贯力度,各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三是在新《办法》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与沟通,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为新《办法》的实施以及各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培训班由省局医疗器械注册处、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省局审评认证中心相关同志主讲。内容包含了医疗器械注册法规变化及动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操作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省局一直高度重视医疗器械新版法规的宣贯培训工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培训支出。本次宣贯培训是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后的全面宣贯培训,提高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对新法规的认识,更好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为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建设打下基础。(医疗器械注册处、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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