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行政许可处 > 工作文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承接食盐生产经营相关许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2-29 17:02:1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7 【字体: 打印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1号)有关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接由广东省盐务局原实施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许可工作。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