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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我省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2-09 15:17:2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46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8号)和广东省盐务局移交的资料,现将2017年12月31日前广东省盐务局核发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名单(见附件1、2)予以通告。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盐业体制改革要求,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

附件:

1.广东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

2-广东省食盐批发企业名单

 

2018年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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