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市召开了《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培训班。省药品监管局有关处室、审评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大湾区内地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委(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的指导意见,推动《条例》立法的后续宣贯、配套文件制修订等工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管理,进一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的用药用械需求,切实保障用药用械安全,让地方立法的成果更多惠及大湾区居民,助力健康湾区建设再添新动能、再创新佳绩。
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玲同志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条例》的出台是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丰硕成果,更是广东省落实党中央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规划过程中取得各方认同的重要成果。培训班的举办体现了“三医”协同发展的理念,希望各方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意义和影响。《条例》的颁布让政策实施有了法律依据,全流程审评审批效率也得到了极大提升,要在政策引领下务实开展研究,同时发挥好广州市医院协会“港澳药械通”专委会作用;二是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药械安全底线。目前指定医疗机构已达45家,覆盖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牢牢守住药械安全底线,才能把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培训班上,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相关同志重点宣贯《条例》相关政策、对指定医疗机构的管理意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以及介绍急需港澳药械申报要点、经营使用环节监管要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此外,培训班还邀请指定医疗机构代表、流通企业代表分享了急需港澳药械的管理经验。参训代表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对今后落实好《条例》各项要求起到积极作用。(省局行政许可处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