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行政许可处 > 处室信息
透解祛瘟颗粒通过广东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应急审批备案
发布时间:2020-02-05 16:06:5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282 【字体: 打印

  2月3日,省中医药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肺炎1号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批及临床应用进行联合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基于“肺炎1号方”颗粒具有改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轻症)临床症状和可能减少重型肺炎发生趋势的疗效,同意“肺炎1号方”颗粒按照我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提出备案申请,并纳入应急审批程序准予附条件备案。该制剂规范名称为透解祛瘟颗粒。

  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颗粒)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医科谭行华主任中医师临床经验方。谭行华主任是广东省名中医,师从岭南温病大家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彭胜权教授,他在温病学说理论指导下,拟定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中医治则为“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益气养阴”,临床应用“肺炎1号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轻症)确诊病人50例,经1周临床观察全部患者体温恢复正常,50%患者咳嗽症状消失,52.4%咽痛症状消失,69.6%乏力症状消失,无一例患者转重症。

  该项目报至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科技攻关组后,获得高度重视,于2020年2月1日召开专家咨询会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估后认为:“肺炎1号方”能够明显改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轻症)的临床症状,有减少重型肺炎发生的趋势,具有较好的临床价值,拟列为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专项。

  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颗粒)备案后,将委托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进行配制,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内,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临床实际使用。(行政许可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