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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超25%行政许可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发布时间:2018-09-30 15:22:4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8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商事登记后置分类改革试点,充分发挥信誉机制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告》(2018年第187号),从8月20日起,21个行政许可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占全部83个行政许可事项的25.3%。

本次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及审批事项更广泛。涵盖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互联网、广告、药品补充申请、中药提取物使用备案等各个审批门类。二是规定实施程序更细化。省局按照审批“前、中、后”三个阶段对告知承诺制进行分步解读,按照“审批前法人自主承诺、审批中大幅提速、审批后从严监管”的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落实企业第一责任减轻审批压力。三是相关情况说明更具体。不做强制性要求,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按照告知承诺制审批或常规审批;各事项均提供“一书三清单”(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条件清单、材料清单、责任清单),并对适用的情形予以详细规定。

据统计,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后,该21个事项全部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整体提速不低于75%,压缩办理时限300个工作日以上,简化内部审批程序40个以上,协同“药品医疗器械并联审批”、“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五个网上全程无纸化审批”等举措,打出了省局“放管服”改革漂亮的组合拳。自8月20日实施至今,共办结告知承诺制审批业务101宗。(省局行政许可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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