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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1-15 09:43:0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5 【字体: 打印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7〕753号),明确今后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总体思路,提出了五条具体实施意见:

一是依托现有,盘活优化。通过管理模式创新和资源优化整合,构建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的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专职检查员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产生,兼职检查员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产生,检查员被聘用后,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编制属性不变。专职检查员专职从事检查工作,兼职检查员根据检查任务从事检查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筹使用。

二是权威独立,责任明晰。为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检查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专职检查员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按照国家、省检查事权划分和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食品药品实施注册检查、许可检查、认证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及跟踪检查,对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负责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兼职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参照专职检查员职责实施。

三是分类管理,总监负责。按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个类别,分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行总监负责制,设检查总监一名,负责全省食品药品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建立检查员分级管理制度,由高至低设为首席检查员、高级检查员、中级检查员、初级检查员,实行动态管理。每类检查员队伍设首席检查员一名,负责该类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向检查总监负责。

四是量化考核,优胜劣汰。建立健全职业化检查员遴选、考评、培训、奖惩和退出机制,组建高素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探索职业化检查员量化考评体系,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考评基本原则,以完成检查工作数量和质量为考评主要依据,将平时考评、年度考评和聘期考评有机结合,实现考评制度科学合理。

五是规范有序,激励高效。建立检查员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和装备设备,为检查员开展检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检查员激励机制,专职检查员年度考评结果是本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聘期考评结果是本人职务和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兼职检查员参照执行。

《通知》明确,将统筹推进全省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陆续制定完善职业化检查员管理办法、考评办法和培训制度等配套文件,确保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省局人事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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