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假药认定专题研讨会,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广州市和从化区药品监管、公安、检察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22〕1号)等有关规定,以2022年3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监局联合挂牌督办的“2·15”非法制售假冒肉毒毒素案为切入点,重点围绕假药的定义、定性、生产、销售和提供假药罪与妨害药品管理罪具体适用等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充分交流研讨。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与公安、检察部门围绕假药认定、行刑衔接、联合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本次研讨会理顺联合挂牌督办案件侦办、移送起诉工作思路,分析梳理案件侦办工作重点,在涉案药品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为同类型案件的侦办提供指引。会议对纵深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与部门协作,有力有效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省局执法监督处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