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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55号)
发布时间:2023-10-31 17:22:11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澳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怡美姿染发膏(亚麻色)等30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天津、上海、浙江、广东、广西(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55号通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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