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局稽〔2016〕26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质量监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稽〔2016〕122号)的要求,我局于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进行了专项监督抽验。现将检验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专项监督抽验产品共抽验样品34批,涉及我省18个地市,5家经营企业,29家医疗机构以及11家省外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单位)。依据YY0321.3-2009《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注册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对外观、接头、滤除率、密合性、金属离子、酸碱度、环氧乙烷残留量、无菌共8项指标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检34批样品被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表:2016年广东省一次性使用麻醉用过滤器专项监督抽验详细信息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