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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化妆品抽检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3-08-21 17:05:4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58号

  国家药监局8月17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38号),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妆典美容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妆典染发膏(纯蓝色)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通告(见附件)。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法规,前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广州、佛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标示的注册人/备案人或委托方、生产企业、受托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整改和采取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违法行为。

  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发现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药监局通告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1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国家药监局通告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1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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