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举办全省系统化妆品法律骨干培训班,目的是培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师资和法律骨干,使之成为全省各级宣传贯彻《条例》的中坚力量。
《条例》于2020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化妆品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省局结合广东省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条例》、举办四期线上线下同步企业培训班、制作《条例》动漫宣传片等十多项活动,面向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主体进行宣贯。
本次化妆品法律骨干培训班是宣贯活动重要内容之一,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主题突出。培训严格按照《条例》立法原意进行讲解,准确解读《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坚持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内容全面,主题突出。二是形式新颖。开班之后先进行考试,再具体授课,让大家带着问题学,提升学习主动性、互动性、参与感。三是贴近实际。培训将法律规定与业务监管紧密结合,事先召开《条例》热点问题研讨会收集问题,有的放矢地集体备课,形成统一课件,保证授课质量。
各地市和部分县(区)市场监管局以及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化妆品监管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省局法规和科技处、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