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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加强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工作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9-09-26 16:02:5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439 【字体: 打印

  9月26日上午,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例行新闻通气会。省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本次通气会,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实施化妆品地方监管新规及加强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一、深入宣贯及全面实施《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

  一是支持行业协会以化妆品生产安全常识大讲堂、化妆品经营安全常识大课堂及化妆品消费安全常识大学堂为主要载体,结合开展化妆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组织了九期面向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公众的专题培训。二是本着“四个最严”的要求,推动《条例》全面实施。自2019年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至今,省药监局组织对26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其中责令整改23家,给予警告和立案查处16家,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加强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系列风险监测组织我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支撑机构开展四类安全风险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监督性风险监测、评价性风险监测、临床不良反应监测、法规标准舆情监测。省药监局共委托7家技术支撑机构开展9项风险监测工作,重点开展祛斑、祛痘和面膜产品的线上线下监督性及评价性风险监测,为精准实施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关键信息。针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进一步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是组织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化妆品监管部门指导辖区生产企业开展自查。按照《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265号)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其《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所涉及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并梳理自2018年以来历次监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开展全面自查,排查企业自身风险隐患,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各地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实施针对性跟踪监督检查或飞行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三是实施严格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双随机、一公开”相互促进、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相互衔接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截至2019年8月31日,全省化妆品监管部门共完成12627家次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药监局的要求,组织对30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57批次产品开展了质量安全相关核查。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目前,省药监局正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添加专项及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包括:重点对生产企业使用禁用物质、未经批准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非法添加行为进行整治;对主流电商平台销售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截至2019年8月30日,全省共排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361个,排查化妆品网络销售者1041个,清理产品数量8129个,清理违法产品信息数量244个,清理企业及产品虚假资质信息数量65个。(办公室、化妆品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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