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处室信息
省局化妆品监管处举办化妆品经营企业法规研讨班
发布时间:2014-09-22 16:56:4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51 【字体: 打印

去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化妆品注册备案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美白产品已经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要全部完成上市前网上备案和原备案产品的网上补充备案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起,生产和经营未履行备案义务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为,将面临依法查处。为帮助化妆品经营企业进一步了解政策变化和更好做到守法经营,省局化妆品监管处于日前在广州免费举办化妆品经营企业法规研讨班,为企业解读化妆品经营法规政策,让他们掌握化妆品合法性的检查要点和化妆品委托加工操作实务。这是该处在行评整改落实阶段采取的又一亲民措施,通过强化培训的模式,带动化妆品经营者更好地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从而促进化妆品经营市场规范,促使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保障公众使用化妆品安全。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点赞:此举甚好,真正帮助企业更好了解法规政策,更好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化妆品安全。(省局化妆品监管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