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鉴有关省市化妆品监管经验,推进《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地方立法工作,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洪添率领省局政策法规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审评中心等有关同志,赴北京、天津、山东三地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省人大法委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方洪添一行分别与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调研课题进行座谈,重点围绕化妆品委托生产管理、标签制度、原料进货查验及成品出厂检验、国产非特化妆品网上备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期间,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宝洁公司北京研发总部、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听取了企业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方洪添表示,研究出台《条例》是列入广东省药品和餐饮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之一。北京、天津、山东作为化妆品产业发展的重要省份,许多做法及经验值得广东学习借鉴。通过此次交流与探讨,广东可以充分了解兄弟省市在化妆品监管方面的方法及成效,为解决全省在制定《条例》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拓思路。(省局政策法规处供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