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 处室信息
省局授权第三方发布《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评估报告》及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指数
发布时间:2015-12-21 16:48:0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8 【字体: 打印

2015年12月16日,省局在全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总结会上,授权第三方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课题组,在全国率先公开发布《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评估报告》和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指数,这是继今年5月份在全国率先公开发布《广东省化妆品安全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在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交流,在全社会共享监管信息、共治安全风险、提振消费信心上再次迈出一大步。

第三方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课题组负责人在会上对《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评估报告》进行了深度解读。课题负责人指出,《报告》是课题组对示范区内外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形成的,调研工作完全独立完成,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实用,调研数据来源可追溯,统计结果真实可信。示范区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由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责任落实、消费安全认知、社会参与治理等四大指数组成,四大指数综合形成了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指数。

课题负责人认为,广东省开展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成效有目共睹,评估结果显示,目前全省各市示范区主体责任落实指数为76,监管责任落实指数为86,消费安全认知指数为52,社会参与治理指数为54,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指数为76。市售化妆品注册备案率是决定主体责任落实指数和监管责任落实指数的关键指标,示范区建设前后的市售化妆品注册备案率从22%上升到78%,示范区内达到80%,示范区外也提升到76%,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得到明显落实。

课题负责人强调,广东省示范区建设刚刚起步,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从评估数据看,总体水平指数只有76,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特别消费安全认知指数及社会参与治理指数均低于60,说明消费安全认知和社会参与治理是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水平的短板。消费者理性选择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是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评估结果提示化妆品监管部门,示范区建设在普及消费安全常识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同时,示范区建设评估本身也是一个全新尝试,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不断完善。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评估报告

(省局化妆品监管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