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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部署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1 14:18:2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7 【字体: 打印

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省局制定《2016年广东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计划》,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2016年,省局要求在检查重点方面,各地应按《广东省化妆品风险清单和风险对应权责清单》,结合当地实际,针对重点风险和一般风险开展监督检查,按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级别及检查比例要求,科学合理选定监督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在检查方法方面,各地要落实好国务院、总局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在实施无因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建立并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

据了解,为更好评价各级监管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工作,省局设置了责令改正数、案件移交数、信息公开数和上级抽查合格率四个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省局对各市局监管工作的综合考核。(省局化妆品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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