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沈明富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47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7243092658 | |
企业负责人 | 何登云 | 质量负责人 | 汪屿 |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草庄中路18号-12之一 | |||
检查日期 | 2020年7月8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结果 | ||||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生产车间配备的手部消毒设备未能正常使用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未提供投料前清场记录、设备未经校验及检定、设备未按规定进行保养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填写乳化记录等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 ||||
处理措施 | ||||
广州市比倩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予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