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惠州市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朱耀灯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316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3227792099231 | |
企业负责人 | 朱耀灯 | 质量负责人 | 王洪祥 | |
生产地址 | 博罗县石湾镇永石大道科技产业园 | |||
检查日期 | 2019年10月31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一、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未能提供所抽查产品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备案凭证。 二、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灌装间的回风口积聚大量灰尘,未清洁。未见企业在生产婴幼儿化妆品的灌装间设置指示压差的装置。 三、物料与产品管理存在问题 静置间存放半成品未标示储存期限。 | ||||
处理措施 | ||||
惠州市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惠州市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已依法组织调查处理。 |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