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有关要求,我局近期组织对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嘉倩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同意上述公司恢复生产。现予以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