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刘逸华 |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448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760605408Q | |
企业负责人 | 刘逸华 | 质量负责人 | 贺青 | |
生产地址 | 东莞市常平镇土塘工业区 | |||
检查日期 | 2019年5月8-9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
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项1项,一般缺陷项7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项: 一、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1. 企业建立的操作规程不完善。4T纯水设备操作规程(编号GC-SOP-EQ-031)未列入编号为GC-FM-PD-049水处理记录附表。 2*.批记录不规范。产品蜗牛原液玫瑰精华水喷雾(批号9D25A2)批生产记录“四.冷却加料”第4点中要求搅拌10min,但记录中的搅拌时间显示为“13:47~13:47”,且2019年1月16日至今5批产品的生产记录,首页均无审核人签名。 3. 硫代硫酸钠滴定液标定原始记录未记录操作方法;有两份标定记录中的初标人与复标人实际为同一人。 二、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4.配料车间一处缓冲间门不能正常闭合,存在污染生产环境风险。 5.称量间温湿度计(编号GC-ECC-142)显示湿度为72%,超出企业限定范围(45%-65%),称量间与缓冲间未安装压差计,无法确保生产工艺质量要求的压差。 6.配料车间缓冲间回风口有红色粉状物粘附。 三、设备存在问题 7.称量间里存放于消毒柜内的称量器具无清洁及消毒状态标识。 四、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8.未严格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配料车间称量间内,标示PEG-9、PEG-10原料桶取样口周围有物料残留。 | ||||
处理措施 | ||||
高宝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