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芳褀化妆品厂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龚辉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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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871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0721347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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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龚德明 |
质量负责人 |
范玉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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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村秧坎二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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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18年11月13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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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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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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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检验记录信息不全,缺少检验方法、检验仪器等信息;企业放行记录不规范,存在随意涂改行为,无包材放行记录。 二、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企业原料预进间未有效管理人流、物流走向,有交叉污染风险。 三、物料与产品存在问题 抽查中间品焕颜贵妇浓缩精华素,无批号、检验状态等标识信息;企业未如实记录原料仓库的温湿度;退仓物料无退仓记录及标识,未密封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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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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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芳褀化妆品厂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已由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和监督企业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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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